堪萨斯校董会关于言论自由的声明
The Kansas Board of Regents adopts this Statement on Free Expression to reaffirm the System’s long-held commitment to full and open inquiry and discourse, and the robust exchange of ideas and perspectives by students enrolled in our State Universities and present on our State University campuses. 美国和堪萨斯州宪法中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的原则,除了是合法权利之外,对于实现大学的三部分使命至关重要,即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学术体验,从事有意义和富有成效的研究,并为我们当地社区,堪萨斯州,国家和世界的利益提供其他有价值的公共服务。 本声明的目的是表达我们对这些原则的持续奉献,并维护我们的校园作为一个开放的知识交流和思想表达的环境,进一步促进我们的使命。 本声明一般涉及学生在非学术情况下的表达; 它并不试图解决非学生的权利或学生在课堂上的学术工作。
高等教育机构的一个基本目的是提供一个环境,让不同的想法、观点和哲学可以进行严格的辩论和批判性的评估。 通过这个过程,通常被称为思想的市场,学生通常可以自由地表达他们的想法和观点,即使其他人可能不同意他们,或者发现这些想法和观点是令人不快的,甚至是令人反感的。 The very process of debating divergent ideas and challenging others’ opinions develops the intellectual skills necessary to think critically and respectfully argue through civil discourse. 这些重要技能的发展导致个人和学术成长,是我们每个机构学术和研究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样重要的是,作为政府实体,我们不能扼杀学生思想的合法传播,即使我们或我们社区的成员发现这些思想令人憎恶。 希望表达他人可能不同意的观点的学生通常必须自由地这样做,而不必担心受到大学的纪律处分。 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想法一定会得到认可或容忍,也不应该不受到大学社区成员公开和积极地质疑其优点的挑战,但董事会和大学禁止采取非法禁止或惩罚受保护言论的纪律或惩罚行动。 虽然我们重视文明行为,并相信我们校园社区的所有成员都有责任促进和维护文明和相互尊重的氛围,但董事会,以及他们所管理的大学,不能以对文明和尊重的渴望为基础,压制言论。 委员会和各大学应授权、使能和鼓励学生说话和倾听,并尊重地这样做,而不是干涉或压制他们受保护的思想表达。
We also recognize, however, that some speech is not protected, such as true threats,1 incitement to imminent violence,2 “fighting words,”3 and unlawful, targeted harassment.4 委员会和它的大学可以限制不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但重要的是要注意,这些例外被狭义地解释。 此外,对言论传播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合理限制是允许和适当的。 由于大学和学院是人们从事学术活动的首要场所,因此,为了使每一所大学都能高效有效地运作,在行使第一修正案权利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上有合理的限制是必要的。 根据法律规定,这些时间、地点和方式的限制必须是严格的,内容中立的,必须确保我们的学生有机会表达他们的想法和意见。
The Kansas Board of Regents is committed to protecting and encouraging students’ exercise of their First Amendment free speech rights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Statement.
在此签名的董事们通过了这份关于言论自由的声明:
- 比尔Feuerborn
堪萨斯大学董事会主席 - 谢丽尔Harrison-Lee
堪萨斯大学校董会副主席 - Shane bangert
- 安Brandau-Murguia
- 马克赫顿
- 雪莱Kiblinger
- Jon Rolph
- 艾伦·施密特
- 海伦·范·埃顿
03/18/2021
1 针对特定个人或群体的犯罪威胁,目的是使个人或群体处于人身伤害或死亡的恐惧之中。 沃茨诉美国,394 U.S. 705,708(1969)。
2 如果言论“旨在煽动或产生迫在眉睫的不法行为”,并且“有可能煽动或产生此类行为”,政府将禁止主张使用武力或犯罪的言论。 勃兰登堡诉俄亥俄州案,395 U.S. 444(1969)。
3 当面辱骂:当面辱骂他人的绰号,容易引起立即的暴力反应 查普林斯基诉新罕布什尔州,315 U.S.568 (1942),引证Cantwell诉康涅狄格州案,310 u.s. 296,309, 310(1940)。
4 行为严重或普遍到“改变(就业)条件并创造一个虐待性的工作环境”。 美瑞特储蓄银行诉文森案,477 U.S. 57(1986)。 戴维斯诉门罗县教育委员会案,526 U.S. 629(1999)(“一个环境是‘敌对的’还是‘虐待的’只能通过观察…… 歧视行为发生的频率; 其严重程度; 无论是身体威胁或侮辱性言论,还是严重的攻击性言论; 以及是否会不合理地干扰员工的工作表现”)。
学分。 Concepts and language for this Statement were gleaned from the following sources: State University System of Florida Statement on Free Expression, the Chicago Principles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n 言论自由, Kansas State University’s Statement on Free Speech and Expression, the Arizona Board of Regents Policy on Free Expression, and the Iowa Board of Regents Policy on Free Expression. 我们对这些组织的工作表示感谢。